問題詳情

一、陳大軍先生,臺北市人,今(105)年 58 歲,娶妻王珍珍女士今年 54 歲,夫妻育有一子陳小軍目前就讀於輔仁大學會計系三年級、一女陳小珍目前就讀臺北市內湖高中二年級,各為 22 歲及 18 歲,家中並實際扶養有 80 歲的父親陳添福老先生及領有殘障手冊又無謀生能力的同胞弟弟陳二軍(45 歲)。陳家 105 年度有下列各項收入及支出:陳大軍受僱於臺北市萬歲會計師事務所,擔任查帳員工作,全年薪資收入 90 萬元,已預先扣繳 3 萬元稅款。王珍珍任職於國內某銀行,擔任經理,全年薪資收入 130 萬元,已預先扣繳 7 萬元稅款。王珍珍有投稿稿費收入計 10 萬元及專題演講費收入 18 萬元;陳二軍個人有投稿稿費收入計 5 萬元。均無預扣稅款。(設著作人的費用率為 30%)陳小軍利用暑假到餐廳打工獲薪資收入 10 萬元,無預扣稅款;他在一月份中了統一發票頭獎獎金 20 萬元,已扣繳 4 萬元稅款。陳大軍有一棟位於臺北市房子供出租,只收有押金 500 萬元不收租金,無成本資料也無存入銀行,設當年 1 月 1 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為 1%。 (設房屋租賃之費用率為 43%)王珍珍在郵局有存簿儲金利息收入 5 萬元及一年期定存利息收入 5 萬元;陳添福在台新銀行有存款利息收入 5 萬元。均無預扣稅款。陳大軍全年買賣上市股票虧損 10 萬元;持有上市公司台積電公司股票於 8 月份獲配股利淨額 15 萬元,同時股利憑單上載有可扣抵稅額 5 萬元。陳大軍今年在香港地區旺角會計師事務所有一筆折合新臺幣 10 萬元的薪資收入,未繳納當地所得稅款。陳二軍於 8 月獲內政部發給檢舉賄選獎金 10 萬元,已扣繳 2 萬元稅款。陳家今年發生的支出項目如下:陳大軍、王珍珍、陳小軍及陳二軍之人身保險費各依序為 3 萬元、2 萬元、1 萬元及 2 萬元(以上均非健保費),全家醫藥費10 萬元,陳小軍學費 5 萬元、陳小珍學費 8 千元、陳大軍就讀臺北大學 EMBA學費 5 萬元,陳大軍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 30 萬元,陳二軍有房屋租金支出 2 萬元。以上各項支出均保有當年度之合法收據或憑證。請以最有利於陳大軍夫妻且符合所得稅法與相關法規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⑴請問我國現行所得稅法第 5 條及第 5 條之 1 規定以金額表示之綜合所得稅項目中,有那些項目之金額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累計達 3%以上時)調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13333
統計:A(3),B(2),C(61),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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