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民國 104 年公佈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規定,要擔任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至少多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A) 18 小時
(B) 3 個月
(C) 6 個月
(D) 1 年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