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依《民法》規定,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於一人者,稱為:
(A)定著物
(B)無主物
(C)從物
(D)抵押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8651
統計:A(93),B(59),C(1699),D(3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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