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有關書信寫作的用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寫信給長輩或平輩,如對方有字號,則稱字號,不直呼其名,以示尊敬之意
(B)女學生寫信給師長,可稱「業師」、「吾師」、「夫子」;對女老師的夫婿可稱為「師父」
(C)部屬寫信給長官,通常稱「鈞長」或「鈞座」,自稱為「職」;如對舊時長官,則自稱為「舊屬」
(D)書信正文末的結尾敬辭,是用以表達自己誠敬問候的詞句。如「敬請 鐸安」可用於教育界;「敬請 戎安」可用於軍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53333
統計:A(54),B(896),C(53),D(4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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