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荷蘭第一大企業飛利浦集團在2011年推出創新服務,不賣燈泡而賣照明時數,而荷蘭最大的史基浦機場和飛利浦簽了一份15年的合約,機場裡3700個LED燈具的管理和維修全由飛利浦包辦,機場只需要每月支付定額服務費。「當產品所有權回到廠商身上,很多行為會跟著改變」,協助設計這項服務的歐洲循環經濟先驅勞爾(Thomas Rau)指出,因為服務費是固定的,飛利浦便會希望維修或汰換次數愈少愈好。為了達到這個目的,飛利浦重新設計了LED燈泡,把容易故障的驅動器移到燈泡外側,壞了,只要更換驅動器,不必丟掉整個燈泡。此外也對廢品回收更為積極,因為回收再利用可以降低成本。機場方面,則因為有飛利浦代為維護照明設備,電力消耗只有過去的一半,既省錢又減少碳排放。
不同於以往「開採原物料 → 加工製成產品 → 使用後丟棄」的「搖籃到墳墓」線性經濟,循環經濟透過資源再生,讓整個系統盡可能不產生廢棄物,實踐「搖籃到搖籃」的理念。例如台積電的清洗製程,一年會產生6.2萬噸的廢硫酸,但與另一道製程產生的含氨氮廢水一起處理,便產生硫酸銨,再送到化工廠製成工業用氨水,供應給需要的業者。未來,台積電希望將廢硫酸全部純化,回收到晶圓廠製程使用。──改寫自辜樹仁〈不賣燈泡,改賣「那道光」〉、 〈荷蘭奇蹟,循環經濟〉

33.依據上文,請問何者是飛利浦與台積電實踐循環經濟的共同點?
(A)透過產業合作,達到產業互利的效益
(B)運用可被自然分解的原料,製造環保產品
(C)推動「不賣產品,改賣服務」的模式
(D)以延長產品壽命,取代積極回收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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