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關於督促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B)法院應訊問債務人,方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D)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合法提出異議者,該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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