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學校得邀請下列何者參加IEP會議?
(A)行政人員
(B)學生家長
(C)身心障礙學生
(D)相關專業人員

參考答案

答案:C,D
難度:適中0.418398
統計:A(38),B(189),C(329),D(1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聽力損失程度的分類標準、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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