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看守鐵路平交道時因喝醉了酒而睡著了,結果火車來的時候,因沒有放下柵欄而發生車禍造成傷亡。甲後來又喝醉了酒,駕車肇事撞死了過馬路之行人,請問此兩例有何不同?其罪責形態如何認定?(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4009
統計:A(55),B(6),C(153),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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