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下列何者為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對於覆議案的規定?
(A)係立法院不同意行政院所提法律案時,立法院得進行的憲法程序
(B)係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窒礙難行時,行政院移請立法院再次審議的程序
(C)係總統公布立法院移送法律案後,命令立法院再次審議的程序
(D)係司法院大法官進行法律違憲審查時,宣告法律違憲失效的程序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8299
統計:A(124),B(3844),C(111),D(1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216號、無效、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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