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已婚之中華民國人,在美國註冊登記重為婚姻者,應:
(A)成立重婚罪
(B)俟歸國後處以重婚罪
(C)成立詐術結婚罪
(D)無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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