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民事訴訟之當事人有下列何種情形,法院無須命其補正,以裁定駁回之?
(A)第二審上訴狀未表明上訴理由
(B)第三審上訴狀未表明上訴理由,亦未於提起上訴後 20 日內提出理由書
(C)起訴前應經調解之事件,原告未經調解而逕行起訴者
(D)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48785
統計:A(51),B(517),C(196),D(38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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