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客戶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前,應有七日以上之期間,供客戶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如擬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再交付客戶下列何項文件,並向客戶告知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特性、可能之風險及法令限制等,據以共同議定委託投資資產及投資或交易之基本方針與投資或交易之範圍?
(A) 全權委託公開說明書
(B) 全權委託投資說明書
(C) 全權委託期貨暨選擇權交易風險預告書
(D) 全權委託保管契約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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