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葛來斯(R.Glaser)所倡一般教學模式(thegeneralmodelofinstruction)包含以下四個部分,其循序漸進應為:
(A)教學目標→教學程序→起點行為→教學評鑑→
(B)起點行為→教學目標→教學程序→教學評鑑
(C)起點目標→起點行為→教學評鑑→教學程序
(D)教學目標→起點行為→教學程序→教學評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75216
統計:A(0),B(50),C(7),D(26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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