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人員官等之晉升,原則上應經升官等考試及格,始得為之。但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現任薦任第九職等職務人員有何例外規定,可不受上述同法條第 1 項規定之限制,亦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91453
統計:A(3712),B(8),C(13),D(1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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