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1「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 23 條第 2 項規定,保險人受理契約轉換之申請, 應訂定契約轉換及紛爭調處辦法並公告之;如有收取契約轉換費用者,保險人應
(A)於受理轉換申請時,應事先告知要保人
(B)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
(C)應於十日前內通知要保 人
(D)以公告方式通知要保人 。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1),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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