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2015年甲之元配去世後,甲依乙女的要求辦理宴會,公開宣布兩人結婚。但因為女兒丙與養子丁的反對,    甲並未與乙辦理婚姻登記,2016年初甲因病去世,留下與弟弟戊共同掌管之家族企業。有關遺產繼承問題,    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如立遺囑將財產全留給丙,丁可主張不得侵害其應繼分    
(B)戊與甲共同掌管企業,應由戊決定甲名下之遺產如何分配    
(C)甲死亡時,如已認領與乙所生之子己,則其繼承人有三人    
(D)乙得於繼承開始前,主張行使夫妻財產之差額分配請求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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