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第 2 項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請求協助之事由?
(A)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B) 請求機關經費不足,無法執行建設方案或專屬業務
(C) 請求機關雖無權限,但因關係本機關業務之推行
(D) 機關首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可請求其他機關之首長代理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7855
統計:A(5441),B(148),C(299),D(1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權命令、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職務協助的請求原因及被請求機關合法的拒絕原因及其爭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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