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訴願人如不服決定,得於送達之次日起 2 個月提起行政訴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此即所謂「教示原則」
(B) 如因該附記有錯誤,以致行政訴訟管轄有瑕疵者,視為自始向有管轄權之法院提起
(C) 訴願決定機關應以通知更正錯誤
(D) 欠缺該附記之訴願決定,以致當事人遲誤訴訟期間者,事後任何時間皆可提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6119
統計:A(117),B(175),C(129),D(508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法(管轄)委任與委辦之區別、訴願管轄之機關、撤銷訴訟之要件及其不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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