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住戶積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 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多久內其仍未改善 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8804
統計:A(117),B(522),C(82),D(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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