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7. 公開發行公司與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且交易金額達何項標準,應將相關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
(A)公司實收資本額 20%、總資產 10%或新臺幣 3 億元以上
(B)公司實收資本額 10%、總資產 10%或新臺幣 3 億元以上
(C)公司實收資本額 20%、總資產 20%或新臺幣 5 億元以上
(D)公司實收資本額 10%、總資產 20%或新臺幣 3 億元以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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