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新北市開電子公司的一名男子已結婚為理由與未婚妻同居試婚,並開始籌備婚禮,不料女方發喜帖後,男方卻以女方「信奉天主教儀式繁瑣」悔婚,女子父親找該男子理論並要求他到女方家門下跪四小時洗門風悔過。其實「洗門風」在古代主要是約束女性貞操,後來演變為只要做錯事情,不論是通姦或是使人名譽受損,就要公開受罰。此類「洗門風」的作為在法律上的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允准。依法律「比例原則」,男子出爾反爾,本就應受到相應的懲罰
(B)允准。依法律「類推適用原則」,刑罰能以人民私下接受的方式為之
(C)不允准。依法律「習慣法禁止原則」,洗門風尚未經法律明訂適用之
(D)不允准。依法律「禁止溯及既往原則」,已犯的過錯不可私下懲處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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