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大安獨資商號 104 年度應課稅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 600,000 元,請問該如何課稅?
(A) 600,000 元不用課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計入資本主的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B)應先繳納 102,000 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再以 600,000 元計入資本主個人的綜合所得課稅,102,000 元可以扣抵應納的綜合所得稅
(C)應先繳納 51,000 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餘額 549,000 元再計入資本主個人的綜合所得課稅
(D)應先繳納 51,000 元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再以 600,000 元計入資本主個人的綜合所得課稅,51,000 元可以扣抵應納的綜合所得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