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以其所有土地供乙設定地上權建築建物。建造建物之初為善意無過失之乙,於建物完成後經 10 年,乙始察覺建物有部分逾越地界至登記為丙所有之鄰地。乙得否主張時效取得,請求登記為越界部分之地上權人?(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481
統計:A(28),B(186),C(9),D(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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