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為建商,因營建工程施工中發生損壞鄰房事件,遭乙主管機關予以列管,於其所掌作業簿冊上註記受損戶遭受甲施工損害。嗣該建物已完工,甲乃向乙申請核發使用執照。惟乙以該損鄰事件尚未處理完結為由,駁回甲對於該建築物使用執照之申請。甲乃以書面申請撤銷對其所為損鄰事件之列管,並認該列管使其無法申准核發使用執照,造成背負資金流動成本與利息壓力,其客戶更因甲無法取得使用執照,乃解除與甲之買賣契約。甲認其財產權受有侵害,乃向乙請求賠償或補償,遭乙拒絕之。請附理由分析本案之法律關係,甲若對本案不服應如何個別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1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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