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警察勤務之規劃,除要主官〈管〉親自規劃、保握勤務重點、具體適切可行、落實督導考核外,尚需兼顧下列那些原則?
(A)妥適運用民力
(B)平衡工作負荷
(C)追求績效評核
(D)保持機動彈性。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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