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債務人甲在抵押物上存在乙、丙二順位次序抵押權,分別為100萬元、200萬元之抵押權,此外,丁為甲之無擔保債權人(債權300萬元)。該抵押物經拍賣價金為300萬元,乙為丁之利益 拋棄抵押權,請問乙、丁各分配多少?
(A)乙分配 75 萬元、丁分配 25 萬元
(B)乙分配 25 萬元、丁分配 75 萬元
(C)乙分配 50 萬元、丁分配 50 萬元
(D)乙分配 0 元、丁分配 100 萬元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