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是指:具有自主組織權,可針對自治事項制定規章並執行的地域團體。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和地方自治法規的規定,下列哪些是地方自治團體公法人?(甲)臺灣省;(乙)福建省;(丙)臺北市;(丁)臺東縣的達仁鄉;(戊)澎湖縣望安鄉的花嶼村。 
(A)甲乙 
(B)甲戊 
(C)丁戊 
(D)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2069
統計:A(1),B(0),C(3),D(2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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