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五)藝人劉先生和林小姐的離婚戰紛擾多時,兩人到戶政事務所簽字離婚後,約定兒子的監護權歸母親,但父親仍可隨時探望小孩,林小姐未拿任何一毛贍養費。請問:
49.從上述新聞中可知這兩位藝人為兩願離婚,依據《民法》規定除了兩願離婚外,尚有裁判離婚,下列何者符合《民法》對於離婚要件的規定?(甲)丈夫外遇與「小三」發生性行為被妻子發現,妻子可以提起裁判離婚;(乙)妻子罹患乳癌末期,先生必須照料她,不可提起裁判離婚;(丙)小非與大媛離婚必須有離婚證書,且兩位證人簽名,再到戶政機關登記;(丁)阿嬌與阿志婚後生活習慣差異大,阿嬌認為這是重大事由可以訴請裁判離婚 
(A)甲乙丙 
(B)甲丙丁 
(C)甲乙丁 
(D)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25
統計:A(2),B(5),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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