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政府於民國八十六學年度為鼓勵私立幼稚園招收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幼兒就讀,每招收一名身心障礙幼兒,並連續就讀兩學期者,補助該幼稚園新台幣
(A)一萬元
(B)二萬元
(C)三萬元
(D)四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4471
統計:A(453),B(139),C(49),D(1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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