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某日甲向乙所經營之車行購買汽車一部,價金 50 萬元,乙將汽車移轉所有權並交付甲,甲亦先支付價金 20 萬元。此外,甲曾於受輔助宣告前贈與電腦一部於丙,但尚未交付。甲於受輔助宣告後向丙表示撤銷該贈與。試問:甲所為前述法律行為之效力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23049
統計:A(140),B(80),C(519),D(1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漁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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