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之住宅某日遭警方搜索,扣得制式手槍 1 把以及海洛因 10 包,後甲遭檢察官起訴,一審判決甲有罪。案件上訴至二審,法官於審判期日未提示該手槍及海洛因,而是同時提示該手槍及海洛因之二份鑑定報告給甲看,甲看後說「這些東西都不是我的,我是被冤枉的!」二審最後仍判決甲有罪。試問,二審之上述程序有無違法?甲提起第三審上訴有無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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