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股票遺失聲請法院公示催告程序中,其股息、紅利、配股等從屬權利:
(A)歸於公司
(B)股票尚未辦妥過戶即遺失者,股東喪失申請股利之歸還
(C)公司應俟接獲法院除權判決書後,再行發給
(D)須進一步向法院申請歸還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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