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A 男與 B 女為夫妻,生有甲、乙二位兒子及丙、丁二位女兒。甲因為結婚,舉家遷往桃園市,A 遂贈與甲新臺幣 700 萬元;丙因營業需要資金周轉,A 亦贈與新臺幣200 萬元。不久 A 死亡,留下新臺幣 1,400 萬元遺產。問:A 的繼承人應如何分配遺產(不考慮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問題)?(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7778
統計:A(0),B(2),C(14),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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