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李先生於民國 103 年間接受甲公司及居住者王先生之現金贈與分別為 50 萬元及 300 萬元,依相關稅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公司贈與部分,對李先生課徵綜合所得稅;王先生贈與部分,對王先生課徵贈與稅
(B)甲公司贈與部分,對甲公司課徵贈與稅;王先生贈與部分,對李先生課徵綜合所得稅
(C)對贈與人之甲公司及王先生皆課徵贈與稅
(D)僅對受贈人李先生課徵綜合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2385
統計:A(417),B(21),C(26),D(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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