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惟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之
(A)原住民
(B)庇護性就業
(C)低收入戶者
(D)中高齡者 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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