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吉安公司於民國 96 年初取得之聯合公司擁有聯一及聯二兩家子公司,吉安公司取得聯二公司係以出售為 目的,且符合財務會計準則第 38 號公報分類為待出售處分群組之條件,同時亦符合停業單位之定義。取 得聯二公司時之淨公平價值為$2,700,000,可辨認負債之公平價值$800,000。96 年底重新衡量結果發現聯 二公司之淨資產公平價值為$2,600,000,負債之公平價值為$700,000。試問吉安公司於損益表中列示聯二 公司之續後評價損益為何?
(A)淨損$100,000
(B)淨利$100,000
(C)淨損$200,000
(D)淨利$200,00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2),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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