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私立學校 A 因經營不善,教育部乃依私立學校法解散原董事會,另組成公益董事會管理。甲為 A 校創辦人,以該校董事會嗣經改選完成並報教育部核備,校務運作良好,已無接管必要。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向教育部申請何種處分,以解除接管?
(A)申請原處分機關依職權撤銷原接管處分
(B)申請重新再開程序檢討原接管行政處分之廢止
(C)申請原處分機關依新事實更正接管處分
(D)申請原處分機關依職權轉換原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2811
統計:A(680),B(994),C(230),D(1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行為、1、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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