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當選後,於就任前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法律效果如何?
(A)其轉讓股份的交易行為無效
(B)該董事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
(C)該董事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的損害
(D)該董事當選失其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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