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4.甲公司对乙公司的 50 万元债权经法院裁判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乙公司不能清偿债 务,但对第三人(即丙公司)享有 30 万元的到期债权。甲公司欲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予以执 行。关于该执行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丙公司应在接到法院发出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后的 30 日内,向甲公司履行债务或提出异议
(B)丙公司如果对法院的履行通知提出异议,必须采取书面方式
(C)丙公司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D)在对丙公司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丙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就丙公司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參考答案

答案:A,B,C,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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