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某機關採購辦理公告金額以上財務採購案,採資格與價格同時投標,但分段開標方式辦理。該案於某年 8 月 1 日截標,8 月 2 日開資格標,並依招標文件規定,預於10 月 1 日開價格標;全案計 5 家廠商投標。該機關之政風處處長某甲於 8 月 30 日屆齡退休,旋於 10 月 1 日至參與投標廠商之一之 A 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機關發現上情後乃以 A 公司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通知 A 公司決定不開其價格標。A 公司不服,提出異議,主張某甲乃於投標後始至該公司任職,由於本案係採同時投標,分段開標,故廠商已於 8 月 1 日前決定投標;某甲於 10 月 1 日始任本職,無從影響本案之進行。試申論 A 公司申訴案判斷其有理與否之關鍵因素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1802
統計:A(25),B(534),C(22),D(84),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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