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暑假時,毓庭向佳勳借拍立得相機,卻不慎將相機摔壞了。按照《民法》的規定,她應該如何負責最恰當?
(A)原則上直接賠償兩倍金額
(B)原則上將相機修好,修不好則以金錢賠償
(C)若無簽訂書面契約,根本無須負責任
(D)直接賠償相機等值金額。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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