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根據特殊教育相關法令所定,下列有關「聽覺障礙」鑑定基準之敘述有誤者為:
(A)以接受行為式純音聽力檢查為準
(B)以優耳之五百赫、一千赫、一千五百赫聽閾平均值為準
(C)六歲以下達二十一分貝以上、七歲以上達二十五分貝以上者
(D)亦可採用聽覺電生理檢查方式替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061
統計:A(49),B(382),C(55),D(5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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