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詳述理由回答如下二個問題:
(一)公務員服務法:張三原任職於某縣政府之稅務局,具有律師資格,依法辦理退休後,願意繼續貢獻所學,在同縣律師公會登錄執行律師業務,並受民眾委任處理稅務救濟案件,試問:張三之行為有無違反相關公務員法之規定?(12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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