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2 姓名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何者錯誤?
(A)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B)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C)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D) 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4847
統計:A(7),B(12),C(34),D(1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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