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有關中國大陸配偶之父母以及未成年親生子女來臺探親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大陸配偶之中國大陸親生子女,年齡在16歲以下,或曾在16歲以前申請進入臺灣者,來臺探親之停留期間為每次3個月,得申請延期
(B)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灣依親、長期居留者,其父母得申請進入臺灣探親,停留期間為每次3個月,得申請延期
(C)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為其目前的臺灣配偶所收養,年齡在14歲以下者可申請定居
(D)大陸配偶轉換身分為臺灣人民,其20歲以下之親生子女,可以申請在臺長期居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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