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4.甲、乙、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於庚後,甲、乙、丙三人協議分 割 A 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分割契約一經成立,甲、乙、丙三人即取得所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B)分割契約一經成立,甲、乙、丙三人絕不能再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 
(C)A 地分割後,庚之抵押權當然僅存在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D)庚同意分割,其抵押權移存於甲所分得之部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5279
統計:A(145),B(12),C(220),D(42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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