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花蓮公司於 X1 年 1 月 1 日設置零用金制度,並且撥補 5,000 元給零用金管理員,作為公司每個月零星支出之用,但零用金管理員於 1 月 15 日時,因零用金只剩 380 元,所以申請撥補零用金,公司根據其要求並審核其憑證 4,620 元無誤後,由銀行存款撥補零用金;零用金管理員於 1 月 25 日時,因零用金只剩 250 元,所以於 1 月 26 日再次提出申請撥補零用金,公司根據其要求並審核其憑證 4,720 元無誤後,並審慎評估其差額,決定零用金的短少在合理的範圍內,將由公司承擔損失,故在 1 月 26 日繼續由銀行存款撥補零用金;但零用金管理員又於 2 月 5 日,因零用金餘額已經不足支付文具用品 650 元的支付,再提出零用金的申請。下列有關零用金會計處理,何者敘述正確?
(A) 1 月 1 日到 1 月 15 日前零用金管理員陸續支付相關平日零星支出 4,620 元,於平時支付相關支出時,應借記各項費用,貸記現金
(B) 公司零用金設置金額顯然不足,故應該要提高設置零用金的金額,並於提高零用金額度時,應借記零用金,貸記銀行存款
(C) 1 月 26 日撥補零用金時,應貸記現金短缺
(D) 1 月 26 日撥補零用金時,應借記各項費用,貸記零用金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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