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5 條之 3 規定,第 1 項移置保管或扣留之車輛,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領回;屆期未領回或無法查明車輛所有人,經公告
(A)1 個月
(B)2 個月
(C)3 個月
(D)6 個月 ,仍無人認領者,由移置保管機關拍賣之,拍賣所得價款應扣除違反本條例規定應行繳納之罰鍰、移置費、保管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依法提存。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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