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公民投票法的規定,必須在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多久期間以上,方得成為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A)3 個月
(B)6 個月
(C)1 年
(D)1 年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2),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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