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3.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銀行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之反面承諾,依同條第二項及銀行法第一二六條之規定,誰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得科以刑責?
(A)董事長
(B)董事
(C)監察人
(D)參與決定此項違反承諾行為之董事及行為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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